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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展非现场监督管理模式 助力“差异化、精细化”执法

  “三抓三促”行动开展以来,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安排部署,立足调查执法职能,明确目标任务,强化责任担当,积极转变观念,以“帮扶”与“服务”相结合,积极帮企业发现问题、提出建议、处理问题,扎实推进“三抓三促”行动走深走实。

  创新工作方法,拓展非现场执法监督管理模式。为实现“差异化”“精细化”执法监管,优化执法方式,提高执法效能,拓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,调查中心根据公司生产工艺流程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,在企业关键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上安装用电监测模块,采集上传公司制作设施和治污设施用电监测数据,实时监控公司制作设施和治污设施运行情况,对异常用电情况进行数据分析,研判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。

  结合企业特点,不断完善用电监控系统。在实际项目开展过程中,我中心发现用电监控在制药、石油化工等行业的某些生产场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。在该场景下,仅依靠用电监控并不能完全反应公司制作设施的准确运行状态,反而易造成误报警,给企业的正常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基于上述问题,调查中心积极与多家企业工程师沟通,并结合实际前往现场调研情况,提出了“用电+用能”相结合的监管方式,防止发生误报警。以某制药企业为例,该企业的反应釜内部通常进行化学反应,该反应釜运行时会产生废气污染物。而该反应釜运行时又会通过搅拌机搅拌反应物质,使其混合均匀。但该搅拌动作并不是持续的,而是按需进行。此时,如果用搅拌电机的用电状态来反应反应釜的运行就会出现问题,反应釜的正常运行需要内部压力和温度达到一定的阈值,因此压力和温度是可以直接反馈该反应釜状态的指标,通过企业DCS系统直接采集反应釜的搅拌电机开关、反应釜压力和反应釜温度,通过“用电+用能”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反应釜生产运行状态的准确监控。

  建立预警机制,实现排污企业精准监管。通过“用电+用能”相结合,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,建立公司制作、治污关联模型和数据报警模型,分析预警各企业生产治污运行、限产减产执行情况,同时配套非现场监管制度,与免于处罚、减轻处罚和加重处罚的差异化处罚手段结合。当企业正常生产,做到“无事不扰”;当企业治污设施停运、减排预案落实不到位、违规生产时,执法人员根据收到的报警信息,将现场执法与数据分析相结合,形成“正面清单”的差异化、主动化、精准化监督管理模式,对守法企业“无事勿扰”,对违法企业“利剑高悬”。

  下一步,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将继续以落实“三抓三促”行动为抓手,拓展丰富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,加大帮扶指导力度,提升对排污企业的监管水平和效率,提高执法效能,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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